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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陳弘逸/南投報導
▲國軍列隊訓練。(示意圖/翻攝畫面)
戶籍在南投縣的23歲男子阿威(化名),屬後備軍人身分,去年家中收到教召令,由父親代收,但阿威卻沒在指定時間內報到,被後備指揮部函送,後由檢方起訴,法院審理後,將他依將人意圖避免教育召集,應受召集,無故逾應召期限二日,處3個月有期徒刑,得易科罰金。
判決指出,23歲阿威戶籍在南投,人住在桃園,屬後備軍人身分,2023年5月教育召集令送到南投戶籍地,由他的父親代為簽收,需在規定時間內報到,參加為期5天的教召,但到了規定報到的時間,人卻沒有出現,涉犯妨害兵役治罪條例,遭南投縣後備指揮部函送。
警詢、偵訊時阿威都坦承犯行,被檢方依違反妨害兵役治罪條例起訴,並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。
因阿威無故逾期沒前往教召,法官認為影響國家對教育召集訓練、國防安全及後備管理的有效性,不過考量他,犯後坦承犯行,及教育程度為國中畢業、家境小康,審理後,依將人意圖避免教育召集,應受召集,無故逾應召期限二日,處3個月有期徒刑,得易科罰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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