社會中心/綜合報導
▲程男趁女友睡覺時性侵得逞。(示意圖/pixabay )
新北市一名程姓男大生與女友交往期間,曾不顧對方意願,在女友睡覺之際性侵得逞,女友因此決定分手;沒想到,程男對此相當不滿,竟在學校內散佈交往時的女友私密照,女方得知後氣得報警提告。新北地院審理後依照3罪嫌,判他有期徒刑1年9月、拘役20天。
根據判決書顯示,程男和女方是某大學的同學,之後發展成戀人關係;不過,2022年3月間,程男想要發生性關係,被女友拒絕後,他竟趁對方睡覺時動手侵犯。女方當下雖未熟睡,但因事發突然而一時無法反應,只能繼續裝睡,之後雙方因此事感情生變,女方也直接提分手。
然而,程男被提分手後心有不甘,加上想引起對方註意,竟於同年4月間,將和女方交往時拍攝的性愛照印出,並擺放在學校研究室的門口,供人觀賞。
程男的惡劣行徑還不只這一樁,他因想要挽回對方,竟利用其身為班級代表經手同班同學畢業照片的機會,無故開拆開有女方放有個人照及自選團體畢業照的封緘信封,隨後拿2人交往時的照片放入掉包。
女方看到自己私密照被公開後,氣炸報警提告,而當警方上門搜索時,在程男的電腦、雲端硬碟當中發現女方的私密照,這讓該女子十分驚恐、焦慮,非常擔心私密影像還會再被對方散佈。
新北地院審理時,雖然程男坦承犯行,但由於其行徑已對被害者造成嚴重創傷與影響,加上被害者不願和解、也不同意給予緩刑,因此依乘機性交罪判他1年6月有期徒刑,以及依以他法供人觀覽猥褻影像罪,處有期徒刑3月,加上無故開拆他人封緘信函罪,處拘役20日。
之後,程男不服提出上訴,主張自己對犯行坦承不諱,已知所悔悟,也有意願和解、彌補對受害者造成的傷害,承諾不會再犯,請求從輕量刑。高院法官審理後,認為乘機性交的部分仍可上訴,其餘罪行則不得上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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